2005年9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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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一局长不协助执行被拘
陈卓 浦法

  本报讯 日前,在浦江法院的协助下,磐安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原浦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某,进行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在浦江法院执行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吴某未自觉履行。后浦江法院查得吴某在浦江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押金50万元可退,即向该局送达了“冻结执行款15280元”的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时任该局局长的王某签收。
  当浦江法院要求提取该款时,却发现那50万元款项已经王某签字后分次由吴某支取。为此,法院多次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并对责任人王某讲清利害关系,但王某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案件执行一度停滞。
  今年3月10日,金华市中院将该案指定由磐安县法院执行,但王某仍采取消极回避的方法对抗法院执行。鉴于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协助法院执行,法院作出上述处理决定。目前,执行款已经到位。